Eric 今日美政 Section 230 是什么鬼? 在关于发放纾困资金的提案中,我们看到了议会和白宫之间眼花缭乱的交锋。简单说,民主党要求多发放,而共和党则要求少发放。代表行政分支的财政部长 Mnuchin 提出每人发 600 美元,最终得到两党支持。但川普又突然反对,要求提高到 2000 美元/人。这下民主党非常高兴,立刻在众议院投票通过,将球踢到了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脚下。川普突然和自己的参议院战友们对抗,要求他们立刻通过此提案。与此同时,川普还否决了高达 7400 亿美元的国防预算。但川普的这一否决又被众议院再次推翻,这又要看参议院是否也反对川普。 看上去非常眼花缭乱。但其中有一个核心的问题。令人悲哀的是,这一核心问题,根本与钱无关。 在议会政治中,各利益集团和党派,相互讨价还价是一种常态。这有点类似我小时候自由市场的买卖双方进行的讨价还价。“我要这块瘦肉”,“行,但是如果必须搭配给你一块肥肉,否则我吃亏。” 同样道理,如果要我共和党同意你民主党的一个提案,那么你民主党的提案中,必须搭配我共和党的一个主张。这是美国政治的一种常态。看上去大家讨价还价的内容是提案本身,但很可能大家实际关心的却是那个搭配进去的条款。 在川普一再的否决议会的拨款提案中,他实际上最关心的,是一条叫 Section 230 的法案。无论是他否决纾困法案,还是否决国防拨款,川普都公开承认,最关键的问题是,这两个提案中,都不包含推翻 Section 230 的内容。换句话说,不是我不卖给你这块瘦肉,而是我必须搭配卖给你一块肥肉。你不接受肥肉,瘦肉我也不卖。 这条 Section 230 是在美国 1996 年通过的 CDA (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)中的一个小节。这一小节在美国互联网建设历史上,有里程碑般的作用。曾有一句话叫 “26 个字创造了美国互联网”。这 26 个字,就来自 Section 230 中的 C1 条款。这一条款规定:“互联网服务的提供商,如果其发布的内容来自第三方,则互联网服务商不被作为出版方,无须为内容负责。” 这就是说,你在脸书上发一条信息或者观点,脸书公司不为这一内容负责。这就使得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免于传统媒体可能面临的法律诉讼。比如如果纽约时报发一篇稿件攻击某个人,那么这个人可以起诉纽约时报(Sullivan v NY times,1964年)。但在脸书推特上出现类似攻击,你只能起诉发布者,而社媒平台提供商脸书或者推特公司,不为此负责。 可以说,如果没有这一条款,早期互联网社交媒体根本没有可能出现。为后面叙事,我这里先定义这一条款为 “免责权”。 Section 230 还有另一条非常重要的内容,就是 C2 条款 “Good…...